组织架构
组织机构
教育高等研究院聘请著名教育家担任顾问,设立战略咨询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、院务委员会;根据教育研究与管理、学校课程与教学、学生发展与教育、语言教育与文化传播等不同研究方向,下设高等教育强国研究中心、学习科学与技术实验室、社会与情感能力实验室、国际中文教育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;设立行政服务中心,为教高院的日常运行管理提供全方位的协调服务工作。
由学校相关领导和国内外特邀知名学者组成,其主要职责是:指导教高院制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、开展机制体制改革;建议拟设立的研究中心(所);定期对教高院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评估,为教高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咨询意见。聘任邬大光教授担任主任。
按照《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》相关规定成立,审定教高院总体和各学科方向的具体科学研究规划;根据学科发展状况动态调整教高院学科布局和重点发展方向;审核PI的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;负责教高院内部人才引进、职称评聘、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决策。聘任刘宝存教授担任主任。
由院长和副院长组成,负责教高院建设、日常管理与运行,制定教高院整体发展规划、各项规章制度和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。聘任院长1名、副院长4名,全面负责教高院的建设和运行;设专职副院长1名,具体负责日常行政事务。
院长:徐斌艳
副院长:马晓乐、赵勇、姜楠、范蕊、袁凯(专职副院长)
设立高等教育强国研究中心、学习科学与技术实验室、社会与情感能力实验室、国际中文教育研究中心,实行“小核心、大协同”的科研组织模式,开展科研活动、承担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任务。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主任依次为:黄海啸,杨向东,范蕊,马晓乐。
设置行政服务中心,负责日常管理与服务。